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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偷用私“私刑”至心脏病突发死被公诉

 小偷可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应受到的是法律的惩治。湖南省汨罗市黄市乡瑞灵村九个村民抓住入室盗窃的刘某某后,却私设“刑堂”,对刘某某进行捆绑、泼水、殴打、恫吓,引发刘某某重症冠心病突发,心脏骤停死亡。2015年2月10日8点30分,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某等九人故意伤害(致死)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6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刘某某欲撬门进入汨罗市黄市乡瑞灵村徐某某家实施盗窃,被徐某某发现并当场抓获。

  而后,被告人徐某某与闻讯赶来的村民将刘某某带至地坪,将刘某某绑在地坪里的电杆上,并用刘某某携带的老虎钳子夹被害人的大腿,又用废旧皮带、竹棍抽打刘某某的腿部,并水瓢舀水泼在其身上。刘某某被殴打时,提出自己患有心脏病,但被告人徐某某等人认为刘某某说谎,没有理会,继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泼水行为。

  刘某某家属接到通知后赶到现场,同意出几千元钱“了难”,几被告人提出不要钱,但要家属将刘某某的身份证拿来。刘某某家属离开后不久,几被告人发现刘某某表现异常,并将刘某某从电线杆上解下来,抬到路边,将情况报告村长,要求报警,刘某某于当日凌晨五时许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在遭到捆绑、泼水、殴打、恫吓条件下引发重症冠心病突发,心脏骤停死亡;其身患重症冠心病为其死亡的主要原因,遭到捆绑、泼水、殴打、恫吓为其死亡的次要原因;其生前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案发后,八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九被告人已与刘某某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共计赔偿15万元,取得了刘某某家属的谅解。

  合议庭宣布,本案待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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