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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针对仲裁裁决起诉的情形✔!
          公司在仲裁书下来后,有几种情况是不能起诉的,如下: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读:本条是关于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类型的规定。对这类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类型包括: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并且追索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第四十七规定的仲裁裁决类型对劳动者所作的特别规定。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该类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给予劳动者充分的权利救济机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只有劳动者有起诉权,而用人单位则没有。用人单位只有在仲裁裁决存在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仲裁裁决撤销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属实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然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解读:本条规定的是非终局裁决如何救济。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仲裁裁决书效力的规定。仲裁裁决书具有既判力,一旦生效后,一方当然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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