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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买假人仍获赔,皮鞋中文标识产地与实际不符

    职业买假人阎某花费6192元,在上海某国际购物广场购得两双进口男式皮鞋。事后阎某以该皮鞋中文标识产地与实际不符,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商家退一赔一。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阎某诉求,由商家收回阎某退还的BIKKEMBERGS男鞋两双;同时退还阎某货款6192元,赔偿阎某6192元。

  2013年11月2日,阎某在该购物广场购买了涉案品牌男鞋两双,每双鞋的价格为3096元(原价3696元),共计6192元。后阎某发现所购商品鞋舌内标注的产地为意大利,而鞋底黏贴的标签产地为斯洛伐克。阎某认为该购物广场销售行为构成了欺诈,故在今年年初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该商家退一赔一。

  法庭上,该商家则认为在出售男皮鞋过程中,未采取任何虚假或不正当手段去故意欺骗阎某。声称在商家眼里,职业买假者阎某在购物广场内购买的两双进口高档皮鞋,是商家在标明商品标识产地时,误将产地为意大利的皮鞋黏贴了产地为斯洛伐克的标签,客观上阎某的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相反却还从中受益。强调该起职业买假人阎某之诉,属于恶意之诉,商家只同意退还阎某购买两双皮鞋的货款,而不同意再赔一倍货款的诉请。

  法院认为,因该商家未能公开阎某所购买男皮鞋的真实信息,该起买卖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更不能以男皮鞋的产地由“高等级地区”标为“低等级地区”使阎某“获益”,来排除商家买卖行为构成了欺诈,遂法院判决该购物广场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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